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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攻击党和国家制度及重大方针政策,攻击“两个维护”,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损害国家形象荣誉利益,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诋毁英雄烈士等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在此举报。

3.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暴恐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宣扬暴力恐怖思想、教唆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传授暴恐犯罪技能以及传播暴力血腥视频、图片等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在此举报。

3.涉暴力催收电话、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4.涉互联网金融借贷相关内容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5.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诈骗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 ,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仿冒银行网站进行支付交易诈骗、仿冒运营商网站进行支付充值诈骗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在此举报。

    3.涉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追讨经济损失)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4.涉养老诈骗的,请向“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举报,或者点击这里 举报。

色情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色情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在此举报。

3.涉儿童色情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通过色情类举报入口“儿童色情”危害小类提交举报。

4.涉网络招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5.涉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淫秽色情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或通过全国“扫黄打非”举报平台举报。


低俗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低俗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在此举报。

3.涉网络招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赌博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赌博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在此举报。

3.涉网络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4.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请点击这里 举报。


侵权类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境内公开互联网平台上涉嫌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诽谤诋毁的信息。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条件

举报须由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填写要求

须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特别是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证据材料,否则举报无效。

四、举报处理

举报中心负责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的分发转交。相关举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地网信部门、各网站依法依规研处、答复。

五、材料转交

为便于各地网信部门、各网站审核研处,举报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证明证据等举报材料将同步转交至负责审核研处的相关地方网信部门、相关网站依法使用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谣言类举报须知

1.请认真阅读“举报指南”,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同时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若选择举报类别错误,所提交的举报可能无效。

2.涉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等网络谣言,请在此举报。

3.有待查证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请提交至“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4.涉及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请点击“侵权类”举报。


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须知

涉及下列内容的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请在此举报。

1.歪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

2.攻击党的领导、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的;

3.诋毁英雄烈士的;

4.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

涉企有害信息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吉林省属地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涉及其他主体的网络侵权信息,请通过“侵权类”举报。

二、受理条件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填写要求

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四、举报处理

相关举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转交各地网信部门、各网站依法依规研处、答复。

五、材料转交

举报主体提交的身份信息、证明证据等举报材料将同步转交负责审核研处的相关地方网信部门、相关网站依法使用处理。

六、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须知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请举报至“侵权类”,并在举报内容中标注“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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